关于规范蚌埠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的通知
蚌招标〔2014〕91号
局机关各科(室)、市交易中心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,实行信息公告标准化,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《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的通报》标准格式进行信息公告。具体格式参见附件。